臺南市鹽水區坔頭港國民小學推動本土語言教學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
教育部九十二年發佈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。
二、
教育部95.5.22台國(二)第0950061633C號令「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應注意事項」。
貳、目的:
一、
增進師生聽、說母語的能力。
二、
培養師生日常生活應用母語的能力。
三、
確保學生選習本土語言權益,充實各種鄉土語文常識。
四、
促進師生了解母語文化的內涵及探索母語文學之興趣,並闡揚其精神。
參、實施對象:全體教職員工、學生。
肆、實施原則:
一、 生活化:藉由日常生活中之對話,增進本土語言溝通能力。
二、 趣味化:營造活潑的學習環境,並透過生動有趣的教學方式,增進學生學習本土語言的興趣。
三、 普及化:透過教學,將本土語言自然的融入到每位學生的生活裡。
伍、實施方式:
一、
成立校內「本土語言委員會」組織,評選適合本校學生且優良之教材,審查本土語言之課程計畫,積極推動本土語言教育。
二、
延聘合格之本土語言教學師資,積極落實本土語言教學。
三、
鼓勵教師參加本土語言相關研習,增進教師教學效能。
四、
利用晨間與下課時間播放台語兒歌、童謠、諺語、繞口令……等,增加學生接觸本土語言的機會。
五、
設置「本土教學教材資料專櫃」、「本土語言教材資料專櫃」。
六、
配合三語(國、英、台)進行校園環境佈置。
七、
每學年舉辦校內閩南語演說比賽,並鼓勵學生積極對外參加比賽。
八、
規劃「台灣母語日」各項活動,強化本土語言融入生活中。
陸、預期效益:
一、
經由計畫性的活潑學習方式引導師生由聽得懂到開口說。
二、
透過「台灣母語日」系列活動的實施,讓說母語成為生活習慣、自然的融入各領域課程內。
柒、本計畫經呈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